星期3下午,卜愛茜推開白莎私人辦公室的門。她說:“柯太太,外面來了一個男人想見你,但是不肯說自己姓什麼。”
“他想幹什麼?”
“說是你登了一個廣告。”
“什麼廣告?”
“說是有關一個車禍的。”
“又如何?”白莎問。
“他想要那兩塊錢。”
白莎兩眼發光,說道:“快叫他進來。”
卜愛茜帶進來的男人,看來只要是錢,不論什麼來路都想要賺的樣子。他全身的外表像隔了夜的油條,頭頸,兩肩,脊柱和大腿都有不勝負荷的倦怠,連叼在嘴上的香菸,在說話時跳上跳下都有懶洋洋的味道。
“哈羅,”他說:“是你登廣告要知道車禍詳情的嗎?”
白莎露出笑容;對他說:“是的,坐下來談,不是,不是那張椅子,坐這邊來,這椅子比較舒服,靠窗近一點,也涼快些。請問你先生尊姓。”
來人露齒向她笑笑。
來人大概30歲,5尺9寸高,體重和身高對比要輕了一些;白莎觀察的結論他是個懶人,一定常自怨自文,而且是厚顏無恥的。
“暫時不談這些,’他說:“我要是一告訴你的名字,你會給我一張開庭傳單,叫我去做證人,我把你沒有辦法。在要我出去做證人之前,我們先要把條件談妥。”
“什麼條件?”白莎問,一面小心地把一支香菸裝進她的象牙菸嘴。
“當然是對我有什麼好處的條件,”那人說。
白莎和藹地微笑一下。“可以呀、假如你真的看到了我希望你曾經看到的東西,我是可以給你點錢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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