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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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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一文(載《紅樓夢學刊》1992年第2輯)中,已初步論證了曹雪芹在《紅樓夢》第八回末尾關於秦可卿出身的交代,是鑑於刪去了“淫喪天香樓”一節的四五葉(四五個雙頁)後,不得不打的一個“補丁”。

下面再提出十二個有關秦可卿的問題。倘若抱定秦可卿確實出身於一個小小營繕郎的家庭,且非親生並是從育嬰堂抱養的,那麼,這些問題便全然不能解答;倘若把所謂“營繕郎

抱養於育嬰堂”只當作一道煙幕,而設想秦可卿實際上有著類似“義忠親王老千歲”那樣的家庭背景和血統,那麼,這些問題便幾乎全可得到不同程度的解答。不信請看:

1.第七回寫周瑞家的遵薛姨媽之命,往各處送宮花,薛姨媽讓她給迎、探、惜三春各送一對,給林黛玉兩枝、給鳳姐四枝,總計十二枝;送至鳳姐處後,鳳姐讓平兒拿出兩枝,叫彩明吩咐道:“送到那邊府裡給小蓉大奶奶戴去。”這本來倒也不稀奇,奇的是甲戌本有回前詩:“題曰: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誰是惜花人。相逢若問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蒙府、戚序本亦有此詩,只個別字略異。試問:秦可卿怎麼會“家住江南”呢?書中從未交代營繕郎秦業來自江南,而且,秦可卿乃營繕郎秦業從京中育嬰堂抱養,既是棄嬰,又怎能知其“家住江南”?難道那棄嬰的父母,是千里迢迢從江南專程來將她送入育嬰堂的麼?倘是純然出於貧困而不得不棄,有那從江南跑到北京的盤纏,又怎會養不活她呢?將她棄在江南就近處的育嬰堂不就結了麼?再有十二枝宮花的其他得主,怎見得就都不是“惜花人”呢?除惜春戲言“若剃了頭,可把這花兒戴在哪裡呢?”以及林黛玉嫌“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外,鳳姐、迎春、探春怎麼就不惜花呢?更值得推敲的是“相逢”二字,此花為宮花,從宮裡或相當於宮裡出來的人得到此花,才可稱“相逢”,因此,那後兩句不等於明說秦可卿最有資格佩戴宮花嗎?但以往人們都不注意這第七回回前詩,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2年2月北京第一版的《紅樓夢》,也將此回前詩摒於正文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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