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就組織上說,這是個理想的小家庭:一夫一婦和一個三歲的小男孩。不過,“理想的”或者不僅是立在組織簡單上,那麼這小家庭可就不能完全象個小樂園,而也得分擔著塵世上的那些苦痛與不安了。
由這小家庭所發出的聲響,我們就可以判斷,它的發展似乎有點畸形,而我們也曉得,失去平衡的必將跌倒,就是一個家庭也非例外。
在這裡,我們只聽見那位太太吵叫,而那位先生彷彿是個啞巴。我們善意的來推測,這位先生的閉口不響,一定具有要維持和平的苦心和盼望。可是,人與人之間是多麼不易諒解呢;他不出聲,她就越發鬧氣:“你說話呀!說呀!怎麼啦?你啞巴了?好吧,衝你這麼死不開口,就得離婚!離婚!”
是的,範彩珠——那小家庭的女性獨裁者——是懂得世界上有離婚這件事的,誰知道離婚這件事,假若實際的去作,都有什麼手續與意義呢,反正她覺得這兩字很有些力量,說出來既不蠢野,又足以使丈夫多少著點急。她,頭髮燙得那麼細膩,真正一九三七的飛機式,臉上是那麼香潤;圓圓的胳臂,高高的Rx房,衣服是那麼講究抱身;她要說句離婚,他怎能不著急呢?當吵鬧一陣之後,她對著衣鏡端詳自己,覺得正象個電影明星。雖然並不十分厭惡她的丈夫——他長得很英俊,心眼很忠厚——可是到底她應當常常發脾氣,似乎只有教他難堪才足以減少她自己的委屈。他的確不壞,可是“不壞”並不就是“都好”,他一月才能掙二百塊錢!不錯,這二百元是全數交給她,而後她再推測著他的需要給他三塊五塊的;可是憑她的臉,她的胳臂,她的乳,她的腳,難道就能在二百元以下充分的把美都表現出來麼?況且,越是因為美而窘,便越須撐起架子,看電影去即使可以買二等票,因為是坐在黑暗之中,可是聽戲去便非包廂不可了——絕對不能將就!啊,這二百元的運用,與一切家事,交際,臉面的維持——在二百元之內要調動得靈活漂亮,是多麼困難惱人的事!特別是對她自己,太難了!連該花在男人與小孩身上的都借來用在自己身上,還是不能不拿攙了麻的絲襪當作純絲襪子穿!連被褥都捨不得按時拆洗,還是不能回回看電影去都叫小汽車,而得有時候坐那破爛,使人想落淚的膠皮車!是的,老範不錯,不挑吃不挑喝的怪老實,可是,只能掙二百元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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