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絹姨的情節只是花邊,我的故事裡的愛情從這一節登場。
九月的星期天很暖和。我每週的今天都會帶著一身的油彩味去上法語課。從畫室裡出來的時候我會厭惡地閉一下眼睛,心裡想的是:太陽真好。我的同學們有的在睡覺,有的去談戀愛,用功的出去寫生——比起寫生,我更喜歡坐在空空的畫室的地板上,翻閱一本又一本的畫冊。指尖和銅版紙接觸時有一種華麗得近似於奢侈的觸覺。我喜歡夏加爾,喜歡凡?高,喜歡德拉克洛瓦,喜歡拉圖爾,不喜歡莫奈,不喜歡拉斐爾,討厭畢加索,痛恨康定斯基。姐姐的電話有時會在這個時候打來,問我的畫,我的法語,我的男朋友。我沒有男朋友,在這個城市裡我只有一個可以聊天的朋友。不是美術系裡那些自以為自己是有權利用下半身說話的藝術家的男孩,是我法語班裡的同學。他叫羅辛,喜歡說“他媽的”,最大的夢想是當賽車手,然後有一天死在賽場上,把自己變成燒掉自己賽車的火焰的一部分。
“要是有一天我能去突尼西亞參加拉力賽,一定有成堆的美女追我,到時候我沒工夫跟你聊天的話你也一定要理解。”這傢伙最大的本事就是用莊重的表情把死人說活。
“要去突尼西亞的話為什麼學法語?”
“小姐,因為突尼西亞是說法語的,謝謝。我聽說過你們學畫畫的都是些文盲,百聞,”他停頓了一下,“果然不如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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