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就不准你用嘴
“為了手淫而不能吃飯,是不是很值得同情呢?”
半夜三點,在電影系館的剪接室裡,為了趕交作業而剪接到幾乎神經錯亂的我,以無比宿命的悲劇感,決定再次承擔起這種“昏迷中機智問答”的任務。
“……呃……為了手淫,而不能吃飯嘛……是什麼原因哩?再怎麼樣,也應該是手受傷,而不是嘴巴受傷吧?……”我努力打起精神來,做著崩潰邊緣的掙扎。
“噢,不能吃飯,並不是因為嘴巴受傷的關係,而是因為上面的規定。”對方回答。
“上面的規定……?”
我抬頭看看上面,又轉頭看看發問的同班同學傑普·貝爾。
傑普·貝爾是金髮綠眼的高大美國同學,他每次剪接到半夜,覺得累了,就會從隔壁剪接室,一晃一晃的踱進我的剪接室來,很溫和的問我:
“你是不是開始相信上帝了呢?”
作為我所見過最有耐心、最不怕煩的基督徒,傑普·貝爾所提出的任何問題,恐怕都跟“上面的規定”有關呢。
手淫與吃飯,都是人生的基本動作,都有關。
主教最沒手淫權
“如果你找六世紀開始的教會專用懺悔詩來讀,你就會發現懺悔的內容很豐富呢。”傑普·貝爾用推薦套餐內容的語氣,很高興的說著,完全無視於我剪接機上那個鮮血狂噴的畫面。
“假設採用性交中斷法,要處以二到十年的苦刑;用藥物避孕的話,更嚴重,三到十五年苦刑。”他繼續介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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