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悠心灑著一身朝陽站在臺北街頭,看著不斷來往的人和車輛,心裡有著莫名的興奮。想想家裡現在可能鬧翻天,她就是那個始作俑者,心裡就暗爽得幾乎要高呼萬歲。
嘿,誰要他們招惹她。她不懂回擊就不叫沐悠心!
不過,她還沒打算自己要去哪兒,因為走得太匆忙了,根本連思考的時間都沒有。跑出來後才知道身上根本沒帶多少錢,而她平時刷的金卡,很不幸的也遺留在家裡。
嗅,真衰!這種事怎會發生在她的身上?
她為自己哀嚎幾聲,不過她是個樂天派的人,從不識愁滋味,也從沒有什麼可以難得到她的事。
“我是沐悠心,整人做怪最精通。”這句話是她可以申請專利的口頭禪,也說明她的個性,如果惹到她,嘿嘿嘿……
她想起在她二十歲生日那晚,父母告訴她,她有一個從小就訂下的未婚夫,如今,未婚夫已從美國回來,要和她履行婚約。起初她還以為父母、哥哥跟她開玩笑,是整她的招數,只因她是惡名遠播的搗蛋精,沐家人都被這調皮搗蛋鬼,整得七葷八素。誰知原來是真的,嚇得沐悠心連夜蹺家。
開什麼玩笑嘛,她有未婚夫?這事是在十多年前,她還是小女孩的時候就定下來的,居然等她二十歲才知道!
簡直荒謬到家,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還興這套?而對方居然會死守這份婚約,那個男人肯定又老又醜,嘴歪眼斜鼻塌不說,總之是醜得不能見人,否則就不會死守婚約。而她會乖乖遵守這婚約就不是沐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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