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附近警局裡多了個神情狼狽的女人。
她兩眼茫然地面對警員,聽著那不斷重複的字句——
“小姐,你這樣是不行的,你不能什麼都不說啊!”
讓她說什麼?她都說了,扒手不是她,可是結果呢?
警員捺著性子,好言相勸:“這是例行公事而已,你就好好配合嘛!不用害怕啦!”
害怕的字眼,對她開始了某種刺激。“我怕什麼?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警員聽聞她總算開了金口,趁勢說:“我知道我知道,不過你還是要把證件給我們看看啊。”
看證件?唐芷薇腦門快速閃過的,是明日報紙的標題——
豪門千金淪為扒手?
噢不!她閉了下眼,內心在呻吟。
“我沒有帶證件。”她搖搖頭。
“那你叫什麼名字,家住哪兒?”
家?她還有家嗎?忽然她想到父親絕情的字句,不由得心酸起來。
她還是搖頭,“沒有……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呃,你——”看著她的空洞眼神和呆滯表情,警員忽地掉頭跟其他同僚交頭接耳,再面對她的時候,已經搖頭輕嘆。
“原來是這樣,害我問半天。看起來好端端的,真可惜……”
可惜什麼?芷薇睨著表情頗為怪異的警員。
警員又說了句:“要不……你身上應該有帶什麼聯絡電話的吧?找找看,通知他們過來一趟,好嗎?事情總是要解決的啊!”
這可提醒了芷薇。對啊!事情總是要解決的。她想到了白知修,他是她在臺灣唯一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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