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來陸小鳳都沒有賭過錢,他本是個賭徒,六七歲的時候已經會玩骰子。
到了十六七歲時,所有骰中的手法,他都已無一不精,鉛被子,水銀銀子,碗下面裝磁石的銑鍛子,在他眼中看來,都只不過是小孩玩的把戲。
普普通通的六粒骰子,到了他手裡,就好像變成了活的,而且很聽話,他若要全紅,骰子絕不會現出一個黑點來。
賭就跟酒一樣,對浪子們來說,不但是種發洩,也是他們謀生方法的一種。
最近他沒有賭,並不是因為他贏得太多,已沒有人敢跟他賭,而是因為他自己覺得這種事對他已完全沒有刺激。
他當然也用不著靠這種方法來謀生,所以他能去尋找著更大的刺激。
可是現在的情況卻不同了,他想留在這裡,就得要有賺大錢的本事,現在他好像已不能不留在這裡了,這裡唯一能嫌到大錢的機會,好像就在這三粒骰子上。
莊家反抓起骰子,在碗邊敲得"叮叮"直響,大聲道:"快下注,下得越大越好。"陸小鳳忽然道:"這一注我押五百兩,"他雖然沒有五百兩,可是他有把握一定不會輸的。
可惜別人對他卻沒有這麼大的信心了,莊家冷冷的瞟了他一眼,道:"我怎麼還沒有看見你的五百兩!"陸小鳳道:"因為我還沒有拿出來。"
莊家道:"我們這裡的規矩,要看見銀子才算數。
陸小鳳只有拿出來了,拿出了他那柄用夜壺改成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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