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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譚十記》這部三十多萬字的小說,從一九四二年寫《破城記》的第一個宇開始,到一九八二年秋寫《軍訓記》的最後一個宇結束,競然經歷了四十年之久,這就是說,快半個世紀了。花了這麼長的時間來寫,想必是一部力作吧,不是聽說外國有些名著就寫了幾十年嗎?曹雪芹的《紅樓夢》不是就經他“披閱十載,增五次”才定稿的嗎?
非也,小子何人,怎敢和名家相提並論?《夜譚十記》不過是“亂譚”的記錄,怎敢躋於名著之林?我之所以說這本書寫了四十年才完成,是想說這本小書經歷過多少災難,忍受過多少折磨,才終於取得出生的權利。
要說這本小說的素材收集和開始醞釀,還要推到三十年代後期。那個時候我已經是一個所謂職業革命家了,在國民黨統治區做一地下黨工作。為了掩護,我不新更換我的職業。我當過教員和學生,也當過小公務人員和行商走販,還作過流浪漢。在這中間,我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交往。在城市的旅店茶樓裡,在鄉村的雞毛店或小飯鋪裡,在乘車坐船的長途旅行中,在風風雨雨的好似沒有盡頭的泥濘山道上,當然‘在工人的低矮茅屋裡,在農家小舍的桐油燈下,我認識了許多普通的人,他們給我擺了許多我聞所未聞千奇百懌的龍門陣。特別叫我不能忘記的是我還在小衙門和杌關裡結識過一些科員之類的小人物。這些小人物,象他們自己說的,既無福上酒摟大吃大喝,又無錢去賭場呼么喝六,又不願去煙館吞雲吐霧,更不屑去育樓尋花問柳。他們難以打發這煎熬人的歲月,只好三五結夥,或風雨之夕,或月明之夜,到人家裡去坐冷板凳,喝冷茶,扯亂譚,擺龍門陣,自尋其樂。我有幸被他們引為一流,在他們結成的冷板凳會上,聽到了我難以想象的奇聞異事。我才深知那個社會是多麼乖謬絕倫,荒唐可笑!人民的生活是多麼困苦無狀而又豐富多采;那些普通人的靈魂是多麼高尚和純潔,他們的思想多麼機敏,他們的性格多麼樂觀,他們的語言多麼生動而富於幽默感。我簡直象站在一個才打開的琳琅滿目的寶石礦前一樣,’這是多麼豐富的文學創作素材呀。真是使我驚奇,令我狂喜。但是那個時候,我的工作不容許我利用這些索材來搞創作,只好讓這些人物和故事深深地沉積在我的記憶的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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