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良華回到家的時候,妻子胡菊已經睡了。保姆起來開了門,問他要不要泡杯茶喝。她聞到了方秘書長身上的酒味和煙味。自從方良華調到市委任常委秘書長後,他基本上每晚都在十點以後回家。一是因為工作忙,應酬多;二是因為他一直土生土長在南州城裡,市裡有他很多的同學、原來的同事,還有不少的哥們兒,這些人常常是在方良華秘書長忙完了正餐後,再請他吃夜宵。方良華雖然已經是市委常委秘書長,但他官再大,也不能拂了這些人的面子。所以他經常是一晚上兩餐,甚至三餐。在正餐上,他端著架子,喝一點乾紅。而在夜宵上,他就不能再端架子了。即使大家都把他當成秘書長捧著,他也得屈屈尊,同大家一樣喝白酒,或者啤酒。好在方良華的酒量是久經考驗的,到目前為止,除了特別私下的幾次場合外,還沒有人看過他喝醉酒。然而,在他自己的家裡,不僅妻子胡菊知道,連保姆也知道:方良華經常是醉著的。他的本事在不管喝多少,在外面從來不出事,都能捱著回到家裡。一到家,往往是跑到衛生間,一吐了之。胡菊經常說他,這樣最傷身體。但是方良華只能一笑而已。他何嘗不知道這樣傷身體,可是他也不能不喝,那不是他方良華的風格。
方良華喝了口保姆遞上來的茶,然後又去稍稍沖洗了一下,感覺好過多了。酒意和煙味也大多沒了,這時才坐到沙發上。保姆過來說:"老爺子晚上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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