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德爾拿起左輪手槍。
他把槍托在掌心上玩著。這槍是他唯一的朋友。撫摸著槍,他心裡很舒坦。勇氣從槍傳上他的胳膊,然後進入他的胸膛。
一跟頭栽進鯨油裡,船長的傲氣全完蛋了。
摸著這支槍,他心裡稍微舒服了一點。只要他還擁有這艘船上唯一的一支槍,他就仍然是船上的主宰。
他聽見手下的水手還在甲板上哈哈大笑。這支槍——他的朋友——會打斷這笑聲。槍可是沒有幽默感的。
“我非給他們點兒厲害瞧瞧不可。”他壓低嗓子說。
看著航海日誌上塗得亂七八糟的那一頁,船長怒氣陡增。這艘船的船主讀到這一頁的時候會怎麼想?一個被作為死亡人員記錄在航海日誌上的人卻沒死;又是這個人,捱了80大鞭,卻又沒打成。這算什麼事兒?船長屢次在航海日誌上寫上這樣的廢話,然後又把它們劃掉。船主們準會把他當成蠢貨。
他難道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嗎?
他有了主意,知道該怎麼辦了。這一回,他可要幹完才把事情寫在日誌上。等身體顫抖得不那麼厲害,他就要帶著這支槍到甲板上去,把槍膛裡的子彈全射進“紳士”的臭皮囊裡。然後,他將在航海日誌上這樣寫:一個不守規矩的水手企圖謀殺他,他被迫用這支槍自衛反擊。
他把這主意掂量了一遍,覺得這行不通。整條船的人都與他作對。他要是槍殺了亨特,等船一到港,他們就會報告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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