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之。
樂念之離得遠,聽不清她跟那姑娘說什麼,但見那姑娘朝自己投來一道含羞帶笑的目光,點頭示意。他出於禮貌,也略略頷首回禮。然後,就見那姑娘脫下手上的鏈子,交給尤清歌。
尤清歌屁顛屁顛地跑回樂念之身邊,把手鍊塞到他手中,“吶,給你的!”
樂念之打量著手中的綠松石手鍊,正色問道,“你怎麼弄來的?”
“反正不是偷不是搶。”
“別繞彎子,你都跟那姑娘耳語了些什麼?”
“沒說什麼呀,我只不過把那串枇杷塞給她,說是你摘的。然後,她就給了我這一串手鍊。”
“那姑娘有說些什麼?”
“人姑娘要我傳話了: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胡鬧!拿去還給人家。”樂念之把手鍊塞回尤清歌手裡。
“遲了。姑娘說完,掩面遁走了。”說著,伸手在額前搭了個棚,“你看,此刻已不知所蹤了。”
“你這麼做,委實不妥!”
“嗯!”尤清歌點頭表示認同,“至少得跟人姑娘約個下次見面的時間地點是吧?要不然怎麼‘永以為好’呢!啊……想來那姑娘定是太激動了,所以才會忘……”
樂念之打斷尤清歌的話,“你這樣是騙人,跟去偷去搶有什麼區別?”
尤清歌委屈了:“我沒騙人,這枇杷就是你摘的嘛。”
樂念之咋舌,隱忍不發。
“哎呀,之哥哥,你就別糾結了!這手鍊是你犧牲色相得來的,你就安心收著吧!拿好了,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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