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死了。
【番外·三】
我出生的時候,家裡很有錢。
應該說,我媽很有錢。
她給我存了一筆教育基金,裡面有多少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幾年後她被那男人失手打死時,她的秘書告訴我,我可以繼續在原來的學校唸書,上最好的高中,最好的大學。
我有錢。
打死她的那個男人是我爸,一個窮鬼,賭徒,嫖客。
不例外的,他有一副美好的皮相,和麵對富家千金甘願舔鞋的殷勤的心。
他成功的拐走了我媽,外公死前叮囑家人:她已經不是我的女兒,直到她後悔知錯的那天,我也不再認她。這是她違逆我的代價。
事實證明,外公是對的。
所以啊女人,你們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能力拯救一個長相英俊的浪子,他們中的多數是地獄派來的勾魂使者。
女人啊,你們要聽爸媽的話。因為他們總是對的。
後來?
後來我媽死了,我爸被槍斃了。
辯護律師收了我爸一百萬,告訴我爸“過失殺人”的情況會輕判。三個月後,他又告訴我爸,一百萬有點不夠用,因為遇到了阻力,上頭好像有人要弄死我爸。
我爸那個蠢蛋,他被關了三個月,他想賭桌,他想籌碼,他想女人,他甚至想念街邊的燒餅。他一定要出去,為此他甘願用全部身家抵換。
但顯然,我爸被人擺了一道。他交出公司股權,交出車子房子,最後仍輸給了比他更聰明更有錢的我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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