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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張回魂,但是我知道,我不是這個小說的主角。作為作者杜撰的一個小角色,她很愛我。
而她,盎然魄,也一樣愛著我。
等再次清醒過來,發現她已經愛上了那個痴傻的自己。
她拽著我的衣領問我。
“他呢?他去哪了?”
張回魂淡淡一笑,說:
“所以比起那個日日精心照料你,在張家遇敵那天將你護在身後的張回魂,你更愛那個傻子是嗎?”
她赤色的眼眸裡閃過一絲驚訝。
“不是的,夫君,不是這樣的。”
張回魂猛的推開她。
“我受夠了。”
張回魂似乎下定了某種決心,扭頭離開了。
我,鵲妙春。所謂的主角,很突兀的出現在張回魂和盎然魄的感情戲中。
說來好笑,作者很少寫我,或許是我不給她爭氣沒能拿下籤約。又或者別的什麼事。反正我就那樣了。不好也不壞。
或許我本不該被人愛著。
這句話像爆炸一樣猛的出現在張回魂和鵲妙春的腦海裡。
或許我本不該被人愛著。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思考,也是我對生活的一種感悟。在當今社會,人們往往追求被愛和關愛,而我卻認為,有時候,被人愛著並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首先,被人愛著會讓我失去獨立和自主的能力。當我被愛著的時候,我往往會陷入一種被動的狀態,無法獨立思考和行動。我可能會過度依賴別人的關愛和支援,而忽視了自己的能力和潛力。正如古人所說:“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空雲捲雲舒。”只有在沒有被愛著的情況下,我才能真正發揮自己的能力和潛力,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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