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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顧晨的想法裡,覺得這個錦衣衛老老實實當個皇帝的特務機構,查查案子就挺好的了。
也就是說,他們肯定能有查案權,但是不能有一家獨斷的決策權,這對國家來說真的不好。
沒必要給他們嚴刑拷打的特權,當然對於叛國的那些人是可以的,畢竟這類人是人神共憤。
只要是證據確鑿,九九八十一套私刑都嫌少了。
再說了,只有把黑暗裡的蟑螂放在陽光底下審判才能夠徹底服眾,私底下處理百姓會紛紛猜疑。
而且那些個文人還會因此做文章,總之這事交給三法司共同審理、處置,才是最明智的。
還能告訴全天下的人,大明的三法司並不是擺設。
趁機再給老朱做個表率,看看什麼叫依法辦事。
蘇婉盈急道:“有些事你不在京城裡所以不知道,今年七月,龍陽數遭水患,拖欠賦稅數十萬石。”
“可戶部卻頻頻催交稅糧,並因此打死許多欠稅糧的百姓,百姓苦不堪言,唉聲遍野。”
“龍陽典史青文勝只好上京,為民請命,可他輾轉京城,一連數奏,均如石沉大海一般不見水花。”
“最後沒有辦法去敲登聞鼓,卻遭到了你們都察院御史的阻攔,最後只得在登聞鼓下上吊而亡,這才驚動陛下,最終得願所償。”
“夫君,您可別忘了,我爹爹是縣丞。”
那是給老百姓準備的玩意兒,她爹若是去敲登聞鼓的話,這是名不正言不順,御史是有權利阻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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