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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約生效之前,張啟全沒辦法啟程去安水郡。
但窩在小院裡,又憋悶難受。
劉翠還能跟張香蓮從早嘮到晚,他卻只能撐著柺杖,拖著溫知允重新綁好的腿,穿梭在縣城裡。
正好瞧見周志強在縣裡打聽姜笙兄妹的住處。
沒了妻子照顧,邋里邋遢的漢子手腳並用地比劃著,“就七八歲的小丫頭,長得怪好看,內裡全都是壞水,一看就是個賤胚子。”
這形容簡直讓張啟全扼腕。
當然也收穫了商家的不耐煩,“滾滾滾,不認識。”
周志強氣壞了,但又不敢對陌生的商家如何,只能走到角落裡,朝地上“呸”出一口濃痰,“死賤人,等縣令大人來了,我一定告狀,告死你們。”
張啟全搖搖頭,看他走遠,趕緊回了小院。
“斜陽縣令不日就要上任,若是真由他告了,還挺麻煩。”他問,“要不要……”
張齊全的意思是要不要阻攔。
可姜笙在旁邊蹦起來接了個話茬,“要不要咱們告他算了。”
院內所有人都忍不住側目。
小姑娘不愧是流浪長大的,腦回路異於常人,切入點總是新奇。
但她這話細細一琢磨,確實有點意思。
讓周志強告狀,張香蓮就成了逃妻,即便是拿出各種挨打受罵的證據,也不過是在證明自己。
但如果反過來狀告周志強,就成了周志強犯法,該他找證據,反駁,證明自己了。
“可是咱們歷來也沒有狀告相公打人的條款啊。”劉翠嘆氣,“只有女子犯七出之條,可沒聽說男子犯什麼罪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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