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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記事起,姜笙就知道自己是孤兒。
她翻過垃圾,搶過狗食,也偷過人家後院。
五歲那年去大戶人家的廚房偷剩飯,被丫鬟發現,招呼著三五個壯漢圍著她一頓好打,然後扔出府牆外。
還沒腿長的小姑娘佝僂著身軀,躺了足足三天才緩過來。
能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飯吃。
姜笙知道,只有吃了飯,人才能活著。
七歲那年,姜笙學會苦中作樂。
雖然她沒爹沒孃沒人疼沒人愛,但她可以吃百家飯,可以站在街頭甄選,到底是去李記飯館的後廚撿飯渣,還是去週記滷肉店跟狗搶骨頭。
選來選去,她把目光放在了城裡有名的青樓楚館“怡紅院”的後廚。
小姜笙精地嘞,她知道去怡紅院的客人都不是奔著吃飯,往往點上一桌子魚肉,也碰不了幾口。
等客人走了,先是龜公跟丫鬟分食較為完整的,剩下難嚼的雞頭雞脖子雞腳,就會丟在後廚大桶裡。
這對姜笙來說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每每她都要吃飽喝足,再撿上一兜,抱回家慢慢啃。
“呲溜。”想起上次啃雞爪的美妙記憶,姜笙吸溜下口水,搓搓掌心。
翻過這堵牆,就是怡紅院的後廚。
遺憾她身高不夠,只能鑽狗洞。
姜笙低著頭,賣力尋找上次進出的小窟窿,可找來找去都找不見,要死,不會是被人堵了吧。
她正苦惱,冷不丁怡紅院的後門開啟,有人踢踏著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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