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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在葉默看來,殺人動機真不一定是情殺。
兇手極有可能是故意割掉被害人生殖器,以此來擾亂辦案人員的思維方向。
就好比很多兇殺案中,女子被殺害後,被偽裝成姦殺現場一樣。
都是犯案人故意混淆辦案方向有意為之。
直覺告訴葉默,這次的兇手不像劉桂紅案兇手那樣沒有智商。
劉桂紅案中的羅志軍,是典型衝動型人格,做事從不考慮後果。
而這起案子,兇手除了選擇絕佳的拋屍地點以外,還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線索,諸如腳印兇器等證據。
甚至他還選擇將頭顱和身軀分開進行拋棄。
想要破案,那就是儘可能讓自己代入兇手的視角,去了解他為什麼這麼做。
首先,兇手為什麼選擇拋屍,而不是挖坑埋屍?
因為拋屍的作案時間短,不容易被發現,只需要將被害人屍體帶到馬路邊,將其往懸崖下面推下去就行,屍體自然而然的就會滾到下方的樹林裡。
並且此地人煙稀少,一年下來也沒幾個人會經過這條馬路。
按照正常邏輯來說,屍體基本上不可能被發現的。
至於為什麼沒有選擇將屍體掩埋或者拋棄進江河,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兇手擔心被發現。
而這個地方他很熟悉,知道這裡不會有人,處理起來很方便!
晚上,葉默還在辦公室分析案子。
林萱帶了兩個盒飯進來。
“葉默,肚子餓沒,先吃點東西吧!”林萱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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