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三百二十二章:失蹤案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go-->

“由此更能說明捉走兔子的人看到了什麼。特意有清除過那些腳印,包括其自己的。”

“這恐怕一是害怕被歹人報復,二就是不想被人發現是自己拿走的兔子。一隻兔子還是值些個銅板的。”

為什麼百姓們不喜歡養兔子?兔子和雞鴨一樣只喂青草就可以,賣的錢還能比雞鴨要多些,幹嘛不喜歡養?

因為雞鴨吃得比兔子少,僅產蛋的價值就能比兔子的多。加之喜歡吃兔子的人少,打獵的又多,供大於求,家兔的價格又低於野兔,愛養的人就少了。

但真論只賣,雞鴨值一百個銅板,兔子就值二百個。有酒樓飯館那些地方會收。

這誰撿到了會說?哪怕誰撿到個銅板,你要問起來,人家也不會說啊。

葉風就是想透過這兩點,兩兩對證,確定歹人離開的方向。

如果歹人是拳殺案的兇手,那豆豆的屍體就一定不會離此太遠。且會留有更多可追查的線索。更能證實早在九月初三前,兇手就有到處殺人。

而且豆豆極有可能就是第一名被害人。

如果不是,那最好不過。

施勇峰他們不是會留下嗎?那就將縣裡、州府裡的牙行之類,全部查抄一遍,強行搜尋豆豆、以及更多失蹤人的下落。

這些話,聽得溫開文眼珠都開始有點兒打圈圈兒。啈啈道:“原來要破解一件案子,需要考慮得如此複雜。”

戚鈞“哈哈”笑著介面。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