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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寧聽到去買車,還是挺詫異的。
她的車子壞了,他昨晚什麼也沒說,她也沒指望這個閃婚丈夫能做什麼,今天他卻直接用行動來告訴她,他上心了。
孟寧從小就跟母親相依為命,家裡沒有男人,什麼都得靠她們母女自己來。
孟寧很早就獨立了,家裡的水龍頭,馬桶,燈泡壞了,都是她修的。
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有人為她遮風擋雨。
就像昨晚,他把傘遞給了她,接過她手裡的重物,他是一家之主,站在前面,為她遮風擋雨。
孟寧側頭看著他,認識不久,她摸不透他的性子與經濟情況,可也不想佔人便宜。
“不用了,我那輛車修修還能開,就別亂花錢了。”
傅廷修就知道她會拒絕,說:“你什麼都不要的嫁給我,這要傳出去,我也沒有面子,我賺的不多,卻也足夠生活開銷,這些年我攢了些錢,買輛車完全沒有問題。”
這話若讓傅博軒聽到,得膜拜啊。
傅廷修的身家別說買輛車,就算是隨便買棟樓都是九牛一毛。
傅廷修拿男人的面子說事,孟寧還真不好說什麼。
兩人來到車店,孟寧不敢看太貴的車,傅廷修開的車子,也就十萬出頭,她買個這樣價位的就合適了。
最後,孟寧選了一輛價效比高的車子,全款十一萬,付錢的時候,她堅持自己付了五萬塊。
這五萬,她攢了一年,還是省吃儉用的情況下才攢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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