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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像頭野獸,幸好我已經把最寶貴的給了我覺得比較好的人。
天亮時,我最後一次跟他確定證詞內容,裹著遮不住身體的校服出了門。
房東光著膀子跟出來,拉住了我的手臂,手裡拿著兩張紅色的票子,硬往我手裡塞:“買點東西吃。”
我接過那兩張票子,聽到大門口傳來動靜。
房東驚慌起來,我出去看。
積著汙泥的門口扔著一個白色的袋子,上面寫著一串黑色的英文字母。
我撿起來開啟,裡面插著兩支含苞待放的玫瑰,以及一管黑色的口紅,中間是耀眼的金色。
這天是我的生日,我用口袋裡僅有的三百多塊錢吃了頓飽飯,還給自己買了一條新裙子。因為開庭時我媽能夠看到我,希望她別太擔心了。
也給梁墨冬買了一隻運動護腕,因為我跟他同學七年,他是唯一一個維護我,也把我變成女人的人。
我想我這輩子都會記得他,那天他說他家裡讓他出國,那我們肯定永遠都不會再見了。
我媽媽開庭的這天,是高考的前一天。
我換上剛買的新裙子,抹上了撿來的唇膏,它是粉色的,很滋潤。
在那之前,我一早先去了學校,問了幾個同學,找到了梁墨冬。
他和他的好兄弟六子一起坐在觀眾席裡,懷裡抱著一顆籃球。他低著頭,不知道在跟六子說什麼。
我朝他走了過去。
六子推了推他,他抬起頭。
我連忙跑過去,把禮物遞過去,因為護腕只包著一層塑膠紙,我用了我撿來的漂亮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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