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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開賽的第四場比賽,林宇這次是讓薩爾蒙斯打了首發。
薩爾蒙斯的實力不算差,好歹也是巔峰期場均18分的主兒,再差又能差到哪裡去,他只是不如裡基-戴維斯這些人強而已。
本來薩爾蒙斯之所以沒有任何存在感,那是因為他就是長著一張大眾臉,球風也沒什麼特點,既不是麥迪科比那般有觀賞度,又不是馬里昂那麼醜的球風,反正不管從哪方面來看,薩爾蒙斯都是一個無法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球員。
然而到了林宇手中之後,情況完全不同了。
先是去剃了個菠蘿頭,那黃中帶綠的頭髮顏色,在球場上極其的刺眼,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皮爾斯竄稀竄到他頭上了。
然後球風也在林宇的調教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打法還是那麼個打法,不過出手進球之後會添上一些小動作,比如說手指天花板,比如說做撒鎂粉的姿勢,反正就是各種騷。
再加上本身實力確實也不差,今晚出場了三十分鐘,擁有大量出手權的情況下,也給他砍下了25分。
薩爾蒙斯立馬就被球迷記住了,甚至登上了第二天新聞頭條。
媒體對於薩爾蒙斯還是相當看好的,感覺這傢伙很有巨星相……
是林宇選下來的球員,這就已經註定是個實力不俗的球員,然後薩爾蒙斯還很有話題度,他成為球星只是時間問題,或者說他打完這場比賽已經算是一名正兒八經的球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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