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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元年秋,全宋變法的第一年。
隨著抑田畝兼併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百日考成策等一系列變法之策的落地。
大宋全面變法如星火燎原,如火如荼,逐漸進入了正軌。
這日午後,垂拱殿內。
趙禎拿著一份文書,眉頭緊皺,面色愈加陰沉。
“大理寺奏斷大辟官員竟高達九十三人,這不是胡鬧嗎?立即宣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見朕!”
“是。”一旁內侍迅速朝著殿外奔去。
所謂大辟,即死刑。
大宋司法承接於唐,但卻比唐要寬鬆。
其中對死刑的稽核更是嚴苛。
各路提點刑獄司、州府,對死刑只有審訊權與擬判權,而無決斷權。
所有死刑案例都要提交大理寺複審,再由審刑院詳議,中書省複核,最終還需皇帝批准,方能執行。
趙禎向來仁厚。
百姓即使犯下死罪,只要不是十惡不赦,也大多以“流刑+脊杖+黥面”替之。
對一些復仇殺人、因孝殺人,在災害、饑荒等特殊情況下的重大犯罪行為,也都會從輕判決或特赦。
而對官員就更加寬鬆了。
非造反之類的大罪,鮮有判死刑者。
雖然當下已廢除了不殺士大夫的組訓,但去年一年也不過就處死了五名官員。
而今,兩個月內判處死刑的官員名額竟然高達九十三人,自然令他不解。
……
片刻後。
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來到了大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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