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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感情雙方,主動的一方,地位往往是低的。
看到凌宇一家三口登門拜訪,張美蘭露出來的神色,比在咖啡廳還驕傲十倍!
就知道這吊絲男士看到她的顏值後,肯定念念不忘。
這不,果然來到她家死纏爛打了!
魏淑芬是張美蘭的媽媽,知道凌家三口的來意,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舉起一個巴掌。
“你兒子想娶我女兒的話,彩禮50萬,一分不能少!”
聽到這條件,凌宇心裡就已經徹底放棄!
50萬?
您家賣女兒呢?
陳愛蘭卻咬咬牙,替兒子答應下來:“這......這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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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對方姑娘肯嫁給她兒子,她就算把房子賣了,也要湊夠這彩禮!
“還有婚車,婚房,男方都得有!而且別想著結婚後,讓我女兒和你一起供!”
張美蘭父親也接著開口。
凌宇的神色越來越不耐!
結婚難道不是你情我願的事?
他不敢奢求男女平等,但也不能搞得好像他家來投降,給對方割地賠款似的啊!
陳愛蘭也犯難了!
50萬彩禮她是要賣房去湊,可這婚車婚房又上哪找呀?
“行,沒問題!”
此時,凌若雪卻替弟弟答應下來。
看到凌宇有情緒,她還悄悄摁住他,不准他說話。
她也希望弟弟早點能成家立室,她今年30歲,工作好幾年,自己也存了點錢。
彩禮媽媽搞定的話,婚車和婚房的首付,就由她這姐姐咬牙替弟弟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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