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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說著話,一陣摩托車發動機的轟鳴聲由弱到強,從村東方向傳了過來。
緊接著,一團豔紅躍入眾人的視線之中。
地主家的傻兒子……哦不,二舅家的胖小子回來了。
二舅媽心疼二舅一個人在市裡沒人照顧,於是就帶上了豬仔去了闡城。
豬仔好吃,但對做飯燒菜卻不感興趣,打死也不願跟他阿爸學廚藝,反倒對電子遊戲頗為痴迷,且相當具有天賦。
每次溜到孫大福的遊戲廳,基本上都是一枚遊戲幣打通關,時間久了,自然要招來無數迷弟迷妹,妥妥的成為了遊戲廳最靚的那個仔。
還特麼賊有錢。
隨便從阿爸阿媽那邊訛點偷點,都夠普通人一個月的生活費。還有他那爆出來名號能嚇死個人的表哥,時不時就往他口袋裡塞錢,一塞就是大幾百塊。
絕逼是共和國第一批富二代。
不單是看楊銳的面子,更是為了自家遊戲廳的生意,孫大福磨破了嘴皮子,曉之以錢,動之以禮,終於說服了二舅,讓豬仔擔任了他那間遊戲廳的形象大使。
果然,豔紅摩托車之後,跟了一輛黑色本田。
一前一後駛來停下,打黑色本田車上,下來了戴春風孫大福二人。
“霸哥,去廣信打仗你居然不叫上我?兄弟我心都要涼透了,今晚喝酒,你必須自罰三杯。”戴春風春風拂面,自打霸哥認了他當兄弟,他在闡城的江湖地位可謂是日益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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