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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長平戰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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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芒未的解釋,有門客不信,道:”吾聞秦法苛嚴,棄灰於道者棄市。應侯之法,得行於秦乎?“

芒未道:”以爵免罪,秦律也。應侯用之,與秦律無礙,秦王嘉之!“

春申君顯然不願意在這些問題上多做糾纏,直接轉入下一個話題,道:“中更入閼與,探知上黨得通邯鄲,秦王更其策,不伐洛陽,而伐上黨,乃以應侯經營河東,實欲出上黨也。應侯惟築道,即得河東既富且庶也。”

芒未道:“經營河東,非輕易也。築道乃其策也。道通於皮氏,則財為用;道都於魏、虞,則民為之用。蒲坂,小邑也,而津渡在焉;道路四通,然後得為大邑。道通於安邑,則鹽池得為秦用;假商賈之手,乃知軹、虞坂之道,遂有垣城之役;垣城充,然後可以下軹關、軹城,而南陽可及也。此皆深得其意,乃得其用。如垣城,武安君曾取之,以無所用,而復棄之。今應侯復取之,為軹道之鑰,徑通南陽,以鹽易糧,遂成巖邑。知與非知,其異如此也。”

春申君道:“以河東殘破之勢,而為城堅糧廣,非應侯孰能致之!然應侯經營河東正急,而復以武安君代之,何也?”

芒未道:“此一舉而三得也。離穰侯、武安君,一也;用武安君之勇於河東,二也;以應侯為相,以代穰侯,三也。”

春申君道:“拜應侯為相,以代穰侯,非輕易也。而吾在咸陽,曾不得聞毫末。其狀果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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