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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老人甦醒,我從他的口中得知了橋洞裡那三具死屍的由來。
原來那其實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姓錢,是這拾荒老人的親弟弟。
錢家本來是這江邊的一個普通住戶,後來這片地區被一個地產老闆瞧上了,給規劃成了一個商圈,要修樓建橋。
後來這周邊的人斷斷續續都搬走了,唯獨剩下這錢家成了釘子戶。
由於錢家的位置在那地產老闆規劃的商圈的核置,他們不搬走這個工程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最後老闆派下人來,好說歹說,送錢分房都不頂用。
因為這錢家人認死理兒,說祖宗留下的家業說什麼也不能賣。
地產老闆明的不行,之後只能是玩陰招。
花錢僱了些小混混去錢家鬧事,最後甚至是把這一家三口都打死了,當晚又放了一把火,偽造成錢家失火的假象。
完事兒之後為了毀屍滅跡,又拿這一家三口的屍體打了生樁,築進了那橋墩子裡。
打生樁是建築行裡的一個風俗,也即在修樓建橋等大工程開工之前,以類似於獻祭的方式將活人埋於地基之下。
如此之後的施工過程就會一帆風順,而且大樓或是橋樑建成之後也會安安穩穩,少有事端。
咱且不說這打生樁的作用是不是真的,但那地產老闆肯定是搞錯了。
因為他築進橋墩裡的不是“生樁”,而是三具死屍,而且還都是含冤而死。
如此這事兒辦完,不但沒起到鎮橋消災的作用,反而是使其變成一座災禍之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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