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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宴寧是個行動派,查出他們的下落後,便立刻去接人了。
她第一個見的人,是爺爺。
因為爺爺就在燕城,而且離她最近。
他在書中的身份是一個拾荒老人,每天靠撿廢品為生,因為膝下並無子女,所以被同行排擠欺負了也只能忍氣吞聲。
前幾個月,他因為騎車不小心撞了一個老太太,結果就被對方給訛上了。
三個月內,對方來找了他不下十次,一共從他這裡要走了十八萬。
現在,他已經身無分文了,可對方依舊不依不饒。
沈宴寧去找爺爺的時候,爺爺正跟那老太太在吵架。
“我已經給了你十八萬了,你還想怎樣?你若覺得我給的少了,你就去法院告我!”
“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你今天必須給我準備三萬,要不然,我就住你這兒不走了!”
老太太長得很是尖酸刻薄,一看年輕時候就不好惹,她往地上那麼一坐,把撒潑打滾的潑婦相表演的淋漓盡致。
沈宴寧在車上並沒有下來,而是直接報了警。
待警察來了之後,她才將警察帶到了爺爺面前。
“就是這個老奶奶,她碰瓷不說,還訛了爺爺十八萬,今天又來要錢了,還對他各種威脅,你看她這生龍活虎的樣,也不像是有傷在身的。”
警察瞭解了事情經過後,立刻將老太太帶到了警局。
沈宴寧跟爺爺也一塊去了。
路上,爺爺很是激動,握著她的手,眼淚都快要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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