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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衛彬正在沉思之際,手機響了,一看是分局局長費遠達,立即接通電話:“費局長,有什麼指示。”
電話那頭費遠達說道:“衛彬,這個案子我已經向市局領導彙報了。剛才市局警令部主任向澤強打電話通知我,說明天早上九點半,市局領導要聽彙報。你準備一下材料,明天早一點到分局來,我們一起去市局。”
“是!”陳衛彬答應了一聲。
費遠達是分局局長,同時還是中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副廳局級領導幹部。分局分管刑偵支隊的副局長是陶春強,是現職副處級幹部,雖然陶春強和陳衛彬都是副處級幹部,但陶春強是分局黨委委員,是分管刑偵支隊的局領導。
按程式來說,費遠達應該是通知分管副局長陶春強,再由陶春強通知陳衛彬。官場上講究程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一般都不能越級彙報,那麼同時,上級一般也不會越級指揮。費遠達和陳衛彬已經認識多年,相互之間比較熟悉,費遠達也就直接打電話給陳衛彬了。
陳衛彬心想,剛才“***”局長直接通知我了,不知道陶春強是否知道,從工作規矩上講,陳衛彬覺得自己應該報告給陶春強。
於是,陳衛彬立即撥通了陶春強的手機:“陶局,剛才費局直接通知我明天去市局彙報周元良的案子,您去嗎?”陳衛彬在電話裡問道。
“這事我知道,剛才費局打電話給你的時候,我就在旁邊,費局已經通知我了。明天你先到分局來,我們一起去市局。”陶春強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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