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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夫特從一種考試後狂歡一晚的腦殼痛中醒來,發現自己趴在一封信上。
儘管光線昏黃,但還是能清楚地看到口水沾溼了信紙的一角,在有點淡黃色的粗糙紙上暈開,擠在角落裡的幾個字母已經模糊不清。
就在信紙的旁邊搭著一支蘸水筆,就算是筆頭上墨水乾涸結塊,分不清花紋型號,也能認出這絕對不是自己20塊淘寶包郵送紙買的那支蘸水筆,它是現代工業的殘次品,但也不至於達到這麼一種原始粗獷的地步。
被壓麻的手能在筆桿上摸到細微的毛刺,要用這支筆書寫字能跟哈利波特的某位黑魔法教授的操作一較高下。
當然,這支筆的怪異程度尚不及自己行為怪異的萬分之一——朦朧的眼睛掃了一眼信的開頭,好傢伙,一封寫給爺爺的英文信?至少看著像英文。這種給鄉下一輩子沒學過英文的爺爺寫英文信的行為如此之迷惑,幾乎讓人懷疑這不是自己之前在做一份出題老套的英語試卷。
克拉夫特自然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口袋,裡面沒有任何東西。他覺得這裡應該有個硬質的物件隨身攜帶,這種空虛感令人不適。於是他揉了揉眼睛,本能地環視四周,想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比筆桿更為粗糲的木製桌面上除了紙筆只有一支剩下一小節的蠟燭,昏黃的光線來源於此,而不是熟悉的小檯燈。這下更令人迷惑了,自己應該在寢室裡,而不是在這種恐怖片形態的場景裡,但是腦海裡有另一個念頭在盤旋,堅持一切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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