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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到的警察樓上樓下地跑,鬧事的全都銬起來。
清場時,吧檯上那一臺死活叫不醒的男女情侶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以為是喝多了或者酒精過敏,叫來隨隊醫療機器人打了一針。
一針下去,男的很快就醒了,醒了就喊著要上廁所。
看他夾著雙腿的樣子,似乎下一秒再不去就要尿褲子了,警察只好帶他去了。
好在這人是真的上廁所,但放完水出來,就被銬了。
他女朋友打針後,醒是醒了,但跟她男朋友相比,明顯不對。
她男朋友醒過來後直接就很清醒,彷彿睡了一場好覺,這女的卻不像是酒醉喚醒,反應遲鈍,說話大舌頭,抻著手臂含糊不清地說要上廁所。
警察心裡起疑,讓女警帶人去了,但還是晚了,當場失禁。
醫療機器人立刻給她採血檢驗,發現含有禁藥成分,於是她的反常行為全歸到了藥物影響。
那麼,與她同行的人當然就成了最佳嫌犯。
把人銬住後,再一搜身,衣兜裡的空藥瓶順理成章地到了警察手裡。
為了避免栽贓陷害,現場比對指紋,一分鐘出結果,瓶蓋、瓶身和瓶底,滿滿的指紋都是這男人的,沒有第二個。
也就是自拿到藥瓶起,就沒交給過其他人,並且日常還放在手裡摩挲,連賣家的指紋都被蓋掉了。
購買禁藥,在高檔酒店的高階酒廊裡對女朋友下藥,這能是守法公民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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