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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囡英嘔吐酸水,這可是一種症狀,囡英隱隱地感覺懷孕了。古槐花是過來人,當然也知道。但她畢竟不是醫生,還不能肯定。
一週後,囡英在單位請了假,由古槐花陪著她到縣裡的婦幼保健院檢查,證實的確懷孕了。醫生為她保密,她到底是未婚先孕,可是一件醜事,不能張揚。
醫生說,從檢查情況來看,只有一個月時間,可以引產。
囡英猶豫了,她經常拜佛唸經,明白引產無異於殺生這個道理。殺生就是造惡業,她不想種下殺生的因,將來蒙受造罪的果。她把這個想法跟母親說了,母親是在家居士,當然沒有異議。可是囡英要是真的在沒有出嫁的情況下把孩子生下來了,則是一件傷風敗欲的事。
古槐花心裡清楚:女兒和任何男人無染,只被追她的田雨強姦過一次,她肚裡的“毛毛”肯定是田雨的。
對這件事,不斷嘔吐的囡英心裡沒轍,問母親該怎麼辦?母親說,既然不引產,肚裡的“毛毛”就得生下來,生下來就找田雨,他們家不可能不認。她這個想法沒有錯,和女兒一起出了醫院,她就傳話給城北居委會說,這件事,要是不處理好,還得上訪。
城北居委會幹部都感到驚訝,電話告知田副縣長的妻子何世嬌,她不敢怠慢,找來兒子談解決的方法。
兒子一口應承,既然是這樣,我就娶囡英為妻,反正我喜歡她。娶她之後,再生了“毛毛”,不就名正言順了?何世嬌考慮,也只能這樣。但心裡有個疙瘩,囡英太有個性,她不一定應允。何世嬌又想出一個試一試囡英的辦法,看她到底接受不接受自己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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