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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版科舉制度的推行,是一次劃時代的政治行動。
在此之前,春秋戰國時代也好,秦朝也好,大漢第一帝國和第二帝國也好,在選官任官的問題上,首先是血緣世襲接著是血緣世襲加士族壟斷,總體來說,選官途徑是在增加的。
而更重要的是,在劉備之前的時代,從來沒有一個人或者說一個部門能夠這一壟斷整個國家的人事權力。
人事權力關乎到整個國家運轉的核心部分,也就是說往往人事權力掌握在誰的手中,就意味著誰的權勢更大。
嘉靖皇帝多年不公開上朝處理政務,但是透過掌控人事權力的辦法,他成功把控了明帝國朝廷的核心權力,以此維繫自己的地位和權勢。
而現在劉備所做的,則是透過一個制度性的建設,把他之前所奪取的所有權力全部囊括在了一起,構築成了以他為核心的帝國中央吏部。
過去的漢帝國人事權力非常分散,地方有刺史郡守,中央有三公和大將軍以及皇帝本人,人事權力主打一個分散,主打一個多格局陣容,沒有人能夠獨掌人事權力。
而現在,劉備透過十幾年的戰爭和政治鬥爭,將所有過去掌握了人事權力的人都給打敗了,然後把這些權力統合到一起,構建了以九品官人法和科舉制度為表、以劉備個人威望與實力為裡的一套強大的獨裁體制。
人事權力被他完全掌控,連小吏的選拔權力都被他掌控,他的權力已經超越了古往今來的任何一個皇帝,沒有人可以對這個事實表達什麼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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