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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就算你明知道那是不好的東西,甚至哪怕不是你自願去碰的。
可一旦沾染了,仍將是萬劫不復,因為那涉及到了本能、人性。
就像炎熱的夏天,知道喝冰水對腸胃不好,但仍會想喝。
吃甜食會發胖,對心腦血管還有害,但總是吃了第一口,還想吃第二口。
如果上述兩個,有人能控制住,那接下來就要升級了。
每天說戒酒、戒菸的人有多少,可最後他們都戒成功了嗎?
別說我就是喝的玩兒、抽的玩兒,想戒就能戒。
真有那本事,你就下定決心往後再也不碰啊,能做到嗎?
光戒一、兩個星期,個把月的,那真不叫戒,頂多就是在壓抑自己的慾望。
不說久了,能真正先戒個一年以上的,能有多少,十個裡面一、兩個都難找吧?
而這,還只是小玩意呢,更高階的,不用我說也都能明白。
據說曾經就有那麼一位牧師,他沾染過那個,後來靠著心中信仰,成功戒掉了。
但等幾十年後、他臨終之際,有人問他還有什麼沒完成的願望嗎,知道他回答的是什麼嗎?
他竟然回答;“好想再來一口……”
對!有些東西,是比酒癮、煙癮更可怕百倍、千倍、萬倍的存在!
萬蟻噬骨時,人要怎麼做才能不發出聲音?
雷劈電擊下,人要怎麼做才能安然的入睡?
這些根本都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一旦沾染到某些東西,如果不持續沾就會受上面那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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