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市警局。
天已經完全黑了,霍一寧還在提審嫌犯。
“二十七號上午九點到下午一點你在哪?”
鄭成避開霍一寧的目光,回答得很快:“上班啊,還能幹什麼?”
霍一寧也不急,跟他慢慢玩,扔了筆,好整以暇地瞧著他:“打卡和簽到記錄都沒有,你老闆說那天你休假了。”
鄭成眼神閃躲:“我忘了,這麼久的事誰記得。”又改口說,“我在家睡覺。”
“有沒有人能證明?”
“沒有。”
霍一寧舔了舔後槽牙,語氣懶懶散散的:“不認是吧?”
“認什麼?”他壯著膽子反駁,“我是冤枉的。”
語氣振振有詞,目光閃閃躲躲。
虛張聲勢,有鬼。
霍一寧也不逼,慢慢悠悠地敲著桌子等著,約摸過了五分鐘,放在桌上的手機終於響了。
他接起來,一分鐘不到,就結束通話了,抬起眸子:“你家附近的垃圾桶裡,找到了一把手槍,51式7。62*25MM手槍彈,與現場的子彈頭吻合,已經送去做指紋比對了,另外,現場採到的腳印,與你家裡那雙專業防滑鞋的鞋印也匹配上了,這樣你還要狡辯?”
鄭成眼裡慌忙一閃而過,低著頭嘴硬:“那種鞋很普遍,很多高空職業的人都會穿,說明不了什麼。”
不見棺材不落淚啊。
行,去搞個棺材來。
霍一寧扔了筆起身:“要證據是吧?我去找。”他頂了頂後槽牙,笑得痞痞的,“讓我找證據,你得做好多坐幾年牢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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