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隊友的歌,她出了單曲,我也沒有送她什麼禮物,所以要幫她打歌。”
她前隊友的話,是柳絮無疑。
主持人有數了,微微提了提聲調,報幕:“有請笙笙帶來《囚徒》。”
掌聲過後,舞臺上朦朧繚繞的霧氣升騰,她揹著吉他,站在聚光燈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來,掌聲便雷動。
姜九笙的菸酒嗓和氣泡音,在整個搖滾圈獨一無二。她穿著白色的裙,長髮黑眸,將一首歌,唱到極致。
是柳絮的單曲。
不過,稍作改編,音域加了四個度,高音一衝出來,聽覺刺|激很強,不同於柳絮的演繹,後者平平無奇,雖毫無瑕疵,卻沒有搖滾的那種野勁兒,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暢淋漓,讓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搖滾的料。
最後一個音落,尖叫聲衝出了電視螢幕,整個客廳都喧譁了,吵吵鬧鬧裡,時瑾的聲音依舊是輕輕淺淺的,聽在耳邊纏纏繞繞的。
他說:“你唱得比那個女人好。”很肯定地強調,“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爾淺笑:“我也覺得。”
“你是原創?”
她點頭:“嗯,這個版本才是最終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樣帶。”抬頭看向時瑾,“怎麼聽出來的?”
正常來說,不知內情的人,應該都會以為她只是改編了,而非唱出了修飾後的原版。
時瑾不假思索:“腦殘粉應該都聽得出來。”他看著她,目光灼灼發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語氣理所當然,卻又堅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別人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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