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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重新開始巡邏,有了上次的行動打底,吉米突然覺得這種在公路上巡邏的工作非常的無聊,看見那些輕度的超速之類的,連攔停的興趣都沒。
巡邏了一段時間,吉米直接把警車停在小路上,暫停了電臺,下車抽菸。
之前的槍戰還是影響了吉米的狀態,在巡邏的時候,他總是不自覺的想摸槍,感覺有點魔怔了。而吉米本身並不是那種暴躁的性格,對於使用暴力,雖然不至於說牴觸,至少也不應該總想著掏槍出來。
吉米抽了支菸,回到了車上,他決定去開幾個罰單換換心情,接觸一下普通人,應該能讓自己冷靜下來。
對於巡警來說,想開罰單並不難,他開車到了下一個路口,直接在路邊停車,老規矩,守株待兔。
前面一輛皮卡跟在幾輛車後左轉,然而在他到路口之前,已經黃燈跳紅燈了。吉米啟動警燈警笛,轉彎跟了上去,示意皮卡靠邊停車。
吉米下車從皮卡後面繞了一下,摸了右後轉向燈一下,走到了皮卡的副駕駛位。
這裡補充一個小知識點,美國巡警在攔截的時候經常會有這個動作,摸一下車輛的後轉向燈,主要的目的是留下指紋。
“早上好,先生。攔停你是因為你剛才在路口左轉的時候闖紅燈,麻煩出示一下你的駕照和車輛登錄檔,這是你的車麼?”
“是的,稍等,我拿一下。”司機在副駕駛手套箱裡翻出了車輛註冊卡,然後從錢包裡拿出自己的駕照,遞給了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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