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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手印幾乎是刑科人最喜歡的指紋型別了。
跟普通的潛指紋相比,血手印就像是嫌疑人主動塗了膠泥一樣,幾乎可以將指紋上最細膩的紋線都顯現出來,甚至可以比膠泥做的更漂亮。
但擦過以後就不一樣了。
趁著手上的血跡未乾而擦拭後的指紋,其紋線都被血給洇滿了,那也就沒有指紋對比的基礎了。
不過,在仔細的翻查了“翠嶺211”的現場照片後,江遠確信,兇手在窗簾和毛巾上擦手後,其邊緣位置,還是留下了一些指紋片段的。
也就是手指即將擦乾,又未徹底擦乾的時候,還是有一些殘指紋印在了上面。
透過簡單的犯罪現場重建也能看到,兇手用窗簾擦手的時候,已經是殺了兩個人以後,準備上樓的時候了。
因為前期發力過猛,兇手在受害者張國義及妻子身上,捅了十幾刀,以至於血浸滿了手套,不得不脫掉滑膩膩的手套,再重新擦手,取了毛巾綁刀——之所以能確認這些步驟,也是根據現場滴血的狀態來判斷的。
若是以常規的指紋鑑定的手段,不論是從窗簾上搜集來的指紋,還是從毛巾上搜來的指紋,基本都是沒什麼大用的
殘的過於厲害了,可能連三五個特徵點都標註不出來,放到軟體裡做指紋比對,出來的候選指紋得是天量的。
用高畫質光譜成像儀就會好一點,窗簾邊緣的幾個指紋,都採到了4個以上的特徵點。毛巾上的指紋質量就要差不少,只能得到3個左右,最多4個特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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