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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二王子正在烤羊腿。
今晚他不用出面,只要身邊的人手騎馬跑一圈就行了,就像是驅趕畜生。這群人還得留著,留到馮家的兵馬到了之後再開殺。
將人殺了,人頭挑起來送去關隘,也好激一激大齊的兵馬,免得他們龜縮不出。
“周圍的百姓呢?抓了多少?”吐蕃二王子接著道。
屬下稟告道:“有八九十人。”
吐蕃二王子搖了搖頭顯然很不滿意:“至少要二百人以上,我們還要趕著他們去衝鋒。”趕著大齊的百姓去攻城,這樣的手段可有幾年沒用了,因為之前那位豫王不給他們機會,更別說用人頭去激守城的主將了,武衛軍根本不需要激,他們會以最快的速度開啟城門,先鋒軍先衝亂他們的陣營。
豫王和麾下的武衛軍從來都不會被動守城門,就算有那麼一次,遇到他們驅趕百姓上前,豫王好似也不太在意百姓死活,任由麾下將士不分敵我的攻擊,不過但凡他們用一次這樣的法子,蕭煜就會築一次京觀,上面密密麻麻堆砌的都是他們將士的人頭。
這樣來回幾次之後,他們也就不用這個法子了。
好在大齊沒有那麼多瘋子,也不是人人都會打仗。
應該說,除了豫王之外,其他人,還真的沒什麼可怕。
吐蕃二王子摸了摸自己下頜上的傷疤,那是被蕭煜一箭射穿留下的,他一直想要報一箭之仇。
“可惜啊,你怎麼就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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