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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辭想起五年前,法律系和金融系的聯誼會。
謝御在眾目睽睽之下,把一瓶香檳砸在了新任學生會主席的頭上。
如果沒有意外,那年的學生會主席應該是她。
她的這位競爭者,據說是謝御的哥哥,叫做謝謙益。
謝謙益是謝家的人,他可以幫首都大學拿到謝家的活動贊助,對於校內的活動開展和裝置建設,有很大的幫助。
謝御讓謝謙益出完醜之後,他在眾人驚詫中冷嘲,“我謝御只有一個大哥,叫做謝庭。至於他,野種罷了。”
後來全校人都知道,謝謙益不過是個私生子。
謝御母親出車禍離世,謝家主帶了一個女人回來,那個女人還有兩個孩子。
這兩個孩子都是謝家主的,大的那個是謝謙益,比謝庭還要大一歲。
聯誼晚會上,全場寂靜,沒人敢說話。
唯有明辭站起來,淡定地鼓掌,笑眯眯地走上前攔住了他。
“小朋友,你犯法了知不知道?”
她一眼看上的那個大男孩,桀驁不馴,渾身傲骨。
不管他變成什麼樣,他在她眼裡都是最亮眼的那束光。
砰的一聲,明辭把手裡的酒瓶砸在了盧偉的腦袋上。
鮮血順著他的臉頰流下,耳邊是新同事和服務員的尖叫聲。
“謝御怎麼樣,輪不到你管。”
尖銳碎裂的玻璃酒瓶,指著盧偉。
“下次再讓我聽見,不是一個酒瓶這麼簡單。”
“你!你這個瘋女人!”
盧偉渾身顫抖,起來想要反抗,但是又畏懼明辭手裡拿著的玻璃碎片,他大聲叫道,“我要起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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