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麼說?
就因為玻璃碎片上沒有任何指紋。
這些碎片不論有人故意打碎還是不小心打碎留在路面上,正常來講的話應該都會留下指紋。
酒瓶碎片不應該只有一個人的指紋,類似酒瓶這種東西從製造到銷售中間經過很多環節,這些環節的人都有可能在瓶身上留下指紋。
現在技術人員在酒瓶碎片上沒有發現任何指紋說明什麼,說明酒瓶被別人擦拭過,上面的指紋全部被清除了。
誰會這麼幹,只有兇手!
所以陳言認為這些酒瓶碎片很大機率就是殺死王旭的兇手留下來的,而他為什麼要弄碎酒瓶?
陳言的推測,似乎成真了。
“那名報案的保潔員呢,他怎麼說的?”
“他確定在案發前一天路上是沒有酒瓶碎片的,這些酒瓶碎片是他從路面上掃到路邊的,是在他報警前發現的。”
“你是說,這些酒瓶碎片在保潔員清掃前還在路上?”
“是的,剛剛過去一天,保潔員記得非常清楚,甚至還記得大概的位置。”
張朝陽取出一張草圖:“當時這些碎片並不在一處,而是散佈在路面上的大概有三個點位。”
看著從草圖上的三個碎片的分佈點位,陳言腦海中原本模糊的猜測越來越清晰。
漸漸的,形成了一個明確的推理判定,三個點位從位置上來看卻有些刻意。
從長江路至黃河路方向,有兩個玻璃碎片分佈點位,前後大概距離20米,另外一個點位在黃河路至長江路方向,分佈在對面兩個點位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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