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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傳次郎家,會客廳。
“什麼?血液?”
“沒錯,除非他殺完人之後,還回家洗了澡換了衣服。旺財,去聞聞看。”
旺財跑到諏訪雄二身邊,仔細地聞了聞後,急促地叫了起來。
“哈哈,沒有話說了吧?”
諏訪雄二還是很鎮定:“哼,這是你養的狗,這根本不能作為證據。”
“不死心沒有關係,目暮警官,接下來請按照我的提示幫忙完成一項任務。”
目暮警官死魚眼都翻出來了,我好歹是一個警部,你讓我幹活?不過,目暮警官為了案子,還是聽了小五郎的指揮,將抽屜都放回原位,而所有抽屜上的劃痕就拼出了諏訪的名字。
小五郎的腦海不由得冒出了一曲經典bgm,他笑著說道:“這就是諏訪先生為了掩蓋真相,才將房間裡劃出這麼多的劍痕,又將抽屜都換了位置的原因吧。”
“就算你不死心,旺財已經問到了你身上的血腥味。目暮警官,只要將諏訪先生帶回警視廳,用魯米諾試劑就能輕易地查出他身上到底有沒有血液。”
幾個警察隱隱將諏訪雄二圍住,目暮警官說道:“那麼你認罪嗎?”
“哼,不愧是名偵探毛利小五郎。”
諏訪雄二像是放下了什麼堅持似得,他說道:“原本我是來還錢的,但是丸傳次郎這個傢伙居然把我的傳家寶菊千代給賣掉了。”
“我一氣之下就把他給殺了,沒錯,就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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