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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學走進網咖,從前臺那買了包煙,然後開了臺周圍沒什麼人的機子。
在網咖碼字最煩的一點就是怕有人看,有人看著,程立學碼不出什麼字。
所以他會去人少的地方,這樣才能安心的碼字。
點了根菸,程立學開啟存的文件,接著之前的內容一點點的碼了起來。
有些內容覺得或者有些詞語覺得用的不好,反覆思量之後打把遊戲,然後重新再看一遍,覺得哪個合適之後再用哪個。
如果不這樣做,看多了,那兩個詞語到最後會變得越看越不對。
這就像是一個字看久了,或者是一個字寫久了是一樣的。
三個小時後,碼完三千字的程立學從網咖裡走了出來。
程立學依舊從之前那個燒餅攤前買了四個燒餅。
到了學校後,林初恩果然正在複習著之前數學老師所講的課。
只是她不會,即便是複習再多次,又有什麼用呢。
程立學站在門口,沒有直接進去。
因為此時的林初恩正在用手撓著自己的頭髮,或許是越想越不明白,最後皺了皺鼻子,然後直接將小手握成拳頭在桌子上砸了一下。
只是拳頭與桌子硬碰硬,自然是桌子夠硬,林初恩疼的眼淚都快出來了,她一邊用嘴吹著一邊用左手搓了起來。
“你把我桌子砸壞了。”程立學走了進去。
“這,這是我的桌子啊!”林初恩道。
“我們用的是一張桌子,這桌子是連體的,你的肯定就是我的,還有,你的力氣太大了,都把我這邊的桌面砸出來了一個窟窿。”程立學指著自己桌面上早就有的洞口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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