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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情找警察叔叔,讀小學的時候,老師們便已經告訴過陳海這個道理。
離開金源酒店,他僅僅略一考慮之後,便徑直向附近警局所在的方向走去。
自己考試分數被頂替這種事情,到底是刑事?還是歸屬民事?陳海根本弄不清楚。
縣城教育局那邊,他現在連大門都進不去。
想來想去,除了警局,他實在想不到,自己能去哪裡,討回這個公道!
他所處的這個年代,通訊不便,資訊不透明,交通更是不堪一提。
將自己所遭遇的事情,往市裡省裡捅?不僅僅只是陳海,整個縣城大部分人,心中恐怕都還不會有這樣的概念!
真要說起來,身處這年代之人,遇上事情,一般都是呼朋喚友私下解決,就連報警,他們都覺得麻煩,大多很不情願。
“警官,我來報案?”
“身份?姓名?什麼案子?”
“我叫陳海,五陽鎮中學高三103班剛畢業的學生,我的高考成績,被鎮上劉大貴之子劉健所頂替……”
“有證據嗎?”
“沒有,警官,查證據這種事情,不是你們警局的職責所在嗎?”
“你的案子,我們已經記錄在案。”
“到底是否屬實,我們會仔細調查,你先回去,有訊息,我們再通知你!”
……
在警局裡面,陳海耽誤了半個多小時。
剛開始,他說要報案的時候,給他做筆錄的那位女警官,看著還算客氣。
到了後面,等他說出劉大貴之子劉健這個名字之後,一位挺著啤酒肚的胖警官,為了表示對此事的重視,已經示意那位女警退到一邊,由他來親自過問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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