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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海現在跟嚴州府的這些官吏士紳搞清算,倒也不是直接打土豪,畢竟面對的是一整個士人群體。
這也是朱以海如今坐在監國位置上的根本,他敢對整個群體亂來,那他也坐不穩位置,必須師出有名。
仍按嘉靖朝的最終優免則例通行版來說事,這也是能站的住腳的根本,然後以此來對這些士人開刀。
該免的免,但超額的必須得繳納,甚至得補繳二十年的。
地方官府的虧空積欠,這二十年在任的官吏們都得自己補上。
但是朱以海特加了一條,就是有個免補徵額,每丁十畝以下不徵。
一家如果只有一個壯丁且田不滿十畝,完全免徵。
超過十畝,則也只補繳超額的部份,如果是兩丁,就能免徵二十畝。
這個額度,就能將絕大多數百姓,尤其是窮人納入免補繳範圍,不至於勞民害民。
方逢年是大學士,他的加銜是一品,所以有一千畝田的三十石田糧,三十丁均徭的優免,這些待遇,朱以海不動,不管他之前用什麼辦法,給自己名下湊這一千畝地、三十課丁,都不管。
朱以海只管額度外的,一年三十石糧給你免了,但一千畝地以外的你必須補上,三十丁均徭免了,但裡甲、雜泛等這些役你還是得服或折銀的。
至於說那些縣中的吏員們,按則例,也就是雜職、典吏這些號稱流外的才有資格免,比如一般的書吏、班頭等都算不上流外,他們是沒資格免的,所以一律得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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