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最近天氣明顯出現入冬的寒冷,陸與修卻比起以前的家裡蹲,更喜歡出去玩。
同行的大多是二區的其他狐朋狗友,明月與他們幾乎沒有來往,頂多是知道個名字的關係。
那些人不喜歡大院這種老房子,哪怕新修蓋了高樓,但到底怎麼也比不上別處的高檔豪宅,平時明月與他們更是照面都打不著。當然,更多是因為那些紈絝子弟遊手好閒不做正事,基本、完全屬於在網路上經常被抨擊的那類二代,明月不惜得與他們搭上關係。
但陸與修交朋友來者不拒,況且現在能夠和他一樣一週七天全是空閒的也只剩這群人。
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沒過幾天,明月就接到個電話。
派出所打來的。
他們一行人去夜店通宵,搭訕了個看起來挺好欺負的姑娘,可惜人家名花有主,這群人仗勢欺人地還想給鬆鬆土,卻不料場子是對方的,兩頭誰也不讓誰,最後愈演愈烈,打架倒是沒有,就是相互嚇唬,桌子椅子砸了不少,酒瓶子稀里嘩啦碎滿地,最後夜店其他顧客報了警。
兩撥人各有各的仰仗,接受半天警察叔叔的諄諄教導,就被各自保釋回家。
但陸與修不敢,這回連他哥的電話都不敢打。
其實他說來也倒黴,明明什麼都沒攙和,還幫著勸架來著,可那些刺頭毛小子在女人面前為了逞能可是什麼都豁得出去,最後反而他也被捎帶著進來蹲會。想著他陸與修從這地方出來還不是一句話的事,於是大家全沒過問,只顧著自己被家長揪著耳朵灰溜溜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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