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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2月2日。
吃過早餐,蘇野拎著行李箱出門。
蘇樹讓老齊開著電動三輪車送蘇野去鎮上坐車,三輪車已經加裝了車棚,樹哥不騎摩托車送蘇野,就是怕兒子凍著。
因為開了養豬場的緣故,蘇樹沒辦辦法履行去年的承諾了——去南海抓海龜給蘇野燉湯。
其實,只要是涉及到蘇野的事情,樹哥還是拎得清的。
現在兒子這麼出名,他這個當老漢的最好還是窩在老家作比較好,不然會給兒子丟人,就像譚sir那次。
兩父子整整十六年的兄弟情,他怎麼能幹這種事呢?
所以,他回家開了養豬場,並且,再也沒有碰過火藥槍和雷管。
蘇野坐著車去蜀都機場的路上,吳校長打來電話。
老吳委屈道:“小野,我啷個又被舉報了喃?”
蘇野:“今天我生日。”
老吳:“啊!然後呢?”
蘇野:“唱首生日歌來聽聽。”
“呃……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好了,可以跟我說了嗎?又是你舉報的吧?”
“不錯!舉報你的還是正義勇敢聰明帥氣的蘇野。”
“為什麼啊?憑什麼?”
“你挪用公款給我爸買茅臺,還有理了?”
“那不是……那是我兒子在你公司實習後,拿到工資給我買的呀!真不是公款?”
“真不是公款?”
“兒豁!”
“好!那這次就算是學校成績下滑的懲罰!”
“可我是冤枉的。”
“只要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你是冤枉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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