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亞市。
HC區幸福路56號。
民政局門口。
潘俊一身筆挺西裝,心情大好。
今天是他和女友馮勝美領結婚證的日子。
兩人相戀五年,期間丈母孃雖說百般刁難,但潘俊都沒有放手。
外人看起來挺和美,但肚裡的心酸,只有他一個人知道罷了。
“嗤!”
一輛白色現代在民政局門口停下。
車上下來兩男兩女,正是女友馮勝美一家。
看到女友的那一刻,潘俊笑得更開心,快步迎了上去。
“美美,你來了!”
“嗯。”
身材纖細的文弱美女輕輕點了點頭。
馮勝美,長得漂亮,性格文靜,在學校也是小有名氣,被潘俊給追到了手。
不同於那些妖豔賤貨,馮勝美特別潔身自好。
大學四年,只跟潘俊牽過手,吃過飯,看過電影,不越雷池半步。
潘俊對此不但不生氣,反而覺得這個女友簡直打著燈籠都難找,所以格外珍惜。
“美美,領了證咱們就是夫妻了,我好期待這一天啊。”
潘俊還是笑得很燦爛。
“等會兒!著急啥?我還有話說呢!”
但是後面一個體態略胖的中年女人一個大踏步跨上來,強行把兩人扯開了。
潘俊眉頭一皺,但想起今天是重要日子,趕緊賠了個笑臉。
“想領結婚證,再拿五十萬!”
潘俊一下子愣住了!
這什麼操作?
領證當天強行索要鉅款,這不擺明了欺負人嗎?
這節骨眼兒上,但凡有一點辦法的,都不會拒絕。
可是,別說五十萬了,就是五萬,他現在也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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