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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設立郡縣。
將那些老世族的封地,收回為國有。
大貴族們僅僅只是保留爵位、俸祿和一小部分特權。
將老世族封地自己搞稅賦的權力,也收到了國府的手中。
重新丈量土地,開阡陌交通,讓整個秦國的賦稅執行同一個標準。
也首次在當時的秦國境內,做到了統一度量衡。
使得縣裡的稅收,能夠直接轉變成為秦國的國力。
而不再是變成那些老世族的家底。
剝奪了老世族自己組建私軍的權力,將秦國的軍隊也從聯軍形式,變成了真正的正規軍隊。
雖然在武器裝備上,秦國軍隊和六國軍隊並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差距。
但是在組織度上,則已經不可同日而語。
真正讓秦國以一國之力,去面對山東那些沒有經過變法的舊制國家。
到了秦惠文王,乃至之後的秦昭襄王和秦王政。
以上令下達的正規軍隊,去打山東六國那些名義上是國家軍隊,但其實根子上還是一大堆貴族的聯軍,自然是無往而不利的。
然而,商鞅的變法,雖然是將那些老世族的特權剝奪。
並且設立了郡縣。
但是受限於實際情況,縣以下的治理還是靠鄉紳毫桀和一些小世族的自治。
這些鄉紳毫桀,在秦國境內對國府的統治,其實構不成什麼嚴重威脅。
所以便沒有引起商鞅的重視。
亦或是商鞅還有後面的三期、四期變法的構想。
但還沒有來得及實施和推行,秦孝公便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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