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元口中的峰哥,是她的堂弟。
南峰。
小叔南鴻安前年去世,南峰跟著她一起住在南家。
若說南家還有誰把南喬視為親人,也只有這個南峰了。
南喬一把拿起桌上的車鑰匙,催促道。
“邊走邊說。”
“那是我的車,誰讓你開走……”
南鴻明想要阻止,南喬已經帶著唐元元出了門了。
唐元元跟著她出門上了車,一臉擔憂地說道。
“你被抓了進去,耀世和南家都不肯請律師保釋你出來,我和峰哥手上的錢又不夠,所以他……去給別人當拳擊陪練去了。”
南喬皺眉,拳擊陪練說得好聽是陪練,說白了就是捱打的人肉沙包。
南峰從小運動細胞發達,加上又有個開武館的外公,所以學了不少本事。
只不過,到南家之後,南喬三令五申不許他再跟人動手。
“薛少說,只要峰哥做一週的拳擊陪練就給五萬。”唐元元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紅著眼說道,“峰哥想保你出來,就答應他去了。”
“簡直亂來。”
南喬皺眉,又踩了一腳油門加快速度。
雖然這不是她的弟弟,但現在她成了南喬,說什麼也該幫她保護好這個弟弟。
畢竟,在這個家裡,這是唯一關心她的人了。
唐元元開啟自己的揹包,拿出了四沓鈔票。
“這裡已經有四萬了,峰哥說今天那一萬拿到了,就去請律師保你出來的。”
南喬看了一眼,心裡一陣難受。
這麼四萬塊錢,那小子也不知道捱了多少打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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